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相关规定,将《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获取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GjwCfsoxvEMJE_2ewadIw?pwd=eu8k 提取码: eu8k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实施《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方式提交公参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GjwCfsoxvEMJE_2ewadIw?pwd=eu8k 提取码: eu8k
四、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金城
联系电话: 13521683620
通讯地址: 河北省渤海新区黄骅市黄骅港南疏港路
邮编: 0611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8日。